机密文件的撤销和销毁是机密文件管理的重要环节。根据现行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根据发文机关和文件的不同级别,机关和单位有两种处理方法:撤销和销毁收到的密件。
文件的清退
AUTUMN
《*保密**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应当按照规定撤回的秘密载体,应当及时撤回,不得自行销毁。根据有关文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清理部分发行机关层次高、密度高的文件,统一销毁。对*文件的清退程序和要求有明确规定。对于其他文件,如果制发机关有退货要求,也应按要求退货,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负责组织撤销和销毁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文件撤销和销毁制度,定期撤销和销毁文件。及时、彻底地清除涉密文件资料,严格执行手续。
文件的销毁
AUTUMN
除需要按照有关文件管理规定退回的文件外,机关和单位还可以按照有关机密载体的销毁要求销毁收到的机密文件。销毁机密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经过批准
销毁涉密文件的资料,经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严禁个人擅自销毁涉密文件。
手续完备
销毁涉密文件的,应当办理清点登记手续。
场所合格
销毁工作应当在保密部门*的销毁单位进行,严禁将保密文件和资料流入旧货市场、可再生资源配送市场等场所。
保存记录
分发、收集、使用、清退、销毁涉密文件的原始记录,应当长期保存备查,不得与涉密文件一起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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