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密条例》, 生产、收发、传输、使用 、保管、移交、维护、销毁涉密秘密载体,应当办理审批、登记、签字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留存或者处理。
鉴于目前个别单位存在重涉密载体使用、轻涉密载体销毁的现象,作者有一些销毁涉密载体的小常识要告诉大家:
销毁涉密载体常识
1.销毁对象的涉密载体是什么?
在*中处理过机密信息但已被淘汰和报废的计算机硬盘,U盘、CD、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信息办公设备,起草机密文件时形成的过程稿、审核稿、讨论稿、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等,都是被销毁的对象。
二、销毁涉密载体的流程是什么?
确定保密载体应当销毁后,当销毁后,应当严格按照下列程序操作:
1.
履行登记手续
需要销毁的保密载体,应当认真执行清点登记手续,并在送销前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特殊场所。属于固定资产的保密载体还需要办理固定资产处置手续,销毁后向财务部门注销账户。
2.
实行双人监销
销售保密载体,应当分类包装,安全运输。严格按照保密等级报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或者保密**密**两人以上监督销售,在*内部或者*单位进行。禁止送其他单位销毁、焚烧、填埋。
3.
销毁程序归档
销毁程序归档。保密部门应长期保存涉密载体销毁的登记、审批、交接、销毁记录,以备日后参考。
三、擅自销毁涉密载体的后果
根据《军事保密条例》:在非*单位或场所生产、维护、销毁军事秘密载体,违反保密规定,危及军事秘密安全 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纪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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