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制度明确规定了“十一大类应销毁食品”。分别是:过保质期的食品, 变质食品、油酸败食品、霉虫食品、脏食品、混合异物食品、掺假食品、破袋食品、生产日期标记不清楚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包装食品、感官特征异常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分局局长于长伟表示,为了保证超市食品销毁的彻底性,超市必须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收集、填写、批准、包装、切碎超市应销毁的食品。同时,对过期食品的销毁也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方法。将食品切碎,加入碎纸和锯末,烘焙报废。食品捣碎后,也可以注入自来水,所有外包装和标签都可以去除和撕裂。需要销毁的食品也应分别用容器按熟食、面食、水产品、蔬菜和水果放置,然后集中销毁。
记者在沈河区一家大型超市与工商执法人员一起看到,超市工作人员仔细填写了一只已经过期的烤鸡,并将其送到了销毁区。将烤鸡剁碎后,撒上洗衣粉,然后送入销毁箱。于长伟表示,沈河区这家超市只是一家销毁食品标准化处置的试点超市。到今年年底,沈阳将在全市55家大型商场、超市全面实施食品销毁制度,从2013年起在全市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全面实施,从2015年起在全市流通环节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可参照规范标准实施。
“通过全面实施流通环节应销毁食品制度规范,将彻底消除购物中心、超市食品不安全风险,让货架过期食品不能返回工厂或返回流通环节,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应处置食品处置“不销毁、不规范、不记录、不开放”“四不”现象。”
相关新闻 超市销毁的饮料大多是因为顾客“偷喝”
昨天,记者跟随工商执法人员来到沈河区一家大型超市观看现场销毁过期食品的情况。在检查超市“应销毁食品报废清单的细节”时,超过一半的饮料被销毁是因为“偷喝”。
超市相关负责人无奈地说,超市也在多个点安排了监控,但还是被一些人利用了。夏天是饮料被“偷喝”的主要季节。很多人去超市喝酒,但喝完后,他们把瓶子放在柜台上,以免结账。有些孩子更是这样,大人虽然看到了,却选择了默许。几乎没有一种饮料放在柜台上,从矿泉水、果汁、酸奶、苏打水到功能性饮料。只能销毁这些被“偷喝”的饮料。 (沈阳晚报 主任记者 张晓宁 实习生 孙佳 摄影 张晓宁)
扫一扫加好友
微信公众号
地址:广东省 广州市 黄埔区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科学城
联系人:黄经理
邮箱:692711667@qq.com